17年1月1日司法拍卖新规解读
发布日期:2017-08-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为了规范网络司法拍卖行为,保障网络司法拍卖公开、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际制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具体不同于旧规定的几点告知如下:
一、成交判断:根据新规,起拍价即为保留价,也就是您一人报名出价一次即可成交。(起拍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七十。)
二、拍卖环节:取消第三次拍卖(只有一拍、二拍、变卖)。
三、竞价时间:取消动产的十二小时竞拍时间,不动产、动产统一为二十四小时。
四、延时竞拍:竞拍结束前5分钟内有人出价即延时(旧规为前2分钟)。
五、报名方式:分为线上交保证金(支付宝直接交纳)和线下交保证金(法院交纳),线下交保证金适用于申请执行人参加竞拍(全免保证金)及特殊情况下无法线上交保证金的情形(必须开拍前内提交申请)。
六、委托参拍:委托他人参加竞拍的,委托人、受委托人必须于拍卖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录入系统。注意事项:此项内容开拍后无法修改,如未做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里会直接展示竞买人(参拍人)姓名,法院将默认为该竞买人(参拍人)为买受人(属于竞买人个人行为),委托人将会造成二次过户费用,费用自行承担。
七、信息公示:网拍结束后平台自动生成《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公示实际买受人姓名、竞买号(就是说确认书系统自动生成,不用人工干预)。
八、公告时间:第一次拍卖:动产公告时间为十五日;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公告时间为三十日。第二次拍卖、变卖:动产公告时间为七日,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为十五日。
九、悔拍处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直接没收,要注意了),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将列入黑名单不得再参加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