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须知
拍卖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1月03日10时至2026年11月04日10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3,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整体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粤JD83199埃安牌小型轿车一辆
评估价:2.8万元,起拍价:2.52万元,保证金:0.504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标的物现停放在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武陵大道大通豪庭转盘附近何家沟停车场现场展示,①该车辆有停车费未缴纳:从2026年07月01日起至提车之日止,停车费为小型车15元/天,该车辆还有1000元的装卸费,停车费、装卸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车辆看样及停车费、装卸费等相关欠费请咨询:朱老师,联系电话:17783604666。据《机动车询价报告书》显示:标的物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厂牌型号为埃安牌GAM7000BEVD0T,证载发动机号为A2002N816A2415,VIN码为LNADJAB28N5106541,注册登记日期为2022年09月30日,表征里程为185247Km(里程数据仅供参考,实际以交付车辆表盘显示为准),车身颜色为灰色,年检证明,交强险均未提供,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燃料种类为电。更多车辆信息请查看附件《机动车询价报告书》。
注:(1)未实地看样而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车辆有抵押。车辆所涉违法违章、罚款实际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到公安交管部门现场核查,车辆违章及罚款、扣分等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车辆所涉罚款金额(以公安交管部门核查为准)3000元以内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超过3000元部分由被执行人承担(以车辆成交价为限),买受人垫付后凭支付票据在收到成交裁定书10日内申报至我院。(2)据《机动车询价报告书》显示:车身多处擦挂、划痕、补漆,左C柱凹坑,后杠更换,尾门修复;电机生锈,机舱泥沙附着;内饰脏乱、异味、大面积起霉,地板干涸水渍、锈斑,不排除车辆涉水的可能;外接电源启动。(3)车辆不拍卖车牌号码。(4)辅拍机构现场查勘时发现内饰发霉,请竞买人注意。拍卖公告中提供的照片及视频仅作参考,不做最终交付依据。(5)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车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该车辆登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保险相关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及车辆性质的变更,应以车辆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车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拟新上户所在地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要求为准,请竞买人注意。(6)买受人须自行提前了解各地限购规定和过户政策,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请各位竞买人详细查看《机动车询价报告书》《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相关资料、咨询相关部门和到现场实地查勘,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位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标的物现状若与本公告载明内容有出入,均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标的物能否过户、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自行向公安车辆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解核实,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看样预约:联系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或登录http://www.zxdpm.com预约;或关注“正信达拍卖”微信公众号预约;联系电话:400-0230010 023-68180086。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车辆过户限制及购买限制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当前报价不加价的情况下出价行使优先权。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六、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由本院负责标的物的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机动车询价报告书》《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违章欠费、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标的物移交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装卸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处理、补办行驶证、登记证书、购置本、配车钥匙等费用)等费用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一切费用。
6、重要提示: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车辆可能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有关情形:①车辆存在改装、拼装等情况的;②车辆实际信息(含发动机号、车架号、外观、参数等)与车辆管理部门登载不一致的;③车辆有超期未年检,可能存在强制报废风险的;④车辆存在未处理交通违法违章的;⑤车辆证件缺失、无效或不符合登记规定的。竞买人在报名前,须实地查勘标的物并自行向车辆管理部门核验,一旦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车辆状况及本公告相关约定内容,同时自愿接受车辆的全部现状及瑕疵,责任自负,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申请确认。
8、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与本院联系。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11、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成交后3日内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005013237000000008168390),缴纳尾款后10个工作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签领《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根据本院提供的材料办理相关过户或其他手续。竞买人报名后未出价或者未竞价成功,保证金会在拍卖结束后的24小时内解冻。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12、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咨询开户银行或上网查询。
13、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再次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机动车询价报告书》《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等。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机构: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230010 023-68180086
黔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9257524
黔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
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街道武陵大道南段39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1月03日10时起至2026年11月0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3,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对标的物:车牌号为粤JD83199埃安牌小型轿车一辆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该车辆的事故、理赔、出险、违章记录,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自行了解清楚,谨慎竞买,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询价报告中所载明的车辆事故、出险记录仅供参考,具体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了解清楚。本次拍卖标的物停放地在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何家沟附近。车辆有停车费未缴纳,自2026年07月01日起的停车费由买受人承担,费用为小型车15元/天;车辆看样及停车费等相关欠费请咨询联系电话:朱老师17783604666;同时还有1000元的车辆装卸费,停车费欠费及装卸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建议意向竞买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而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如有违法未处理,罚款金额3000元以内部分买受人自行承担,超过3000元部分由被执行人承担(以车辆成交价为限),买受人垫付后凭支付票据在收到成交裁定书10日内申报至我院。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四)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质量问题和权利负担。
(五)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3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00501323700000000816839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230010、023-68180086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9257524 蔡法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
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新办公大楼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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