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须知
拍卖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当事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6年10月9日10时起至2026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3,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粤LDC9852埃安牌小型轿车一辆
据询价报告记载:本次拍卖不含车牌;车辆品牌为埃安牌,车身颜色:灰,车架号:LNADHAB12N1024377,登记日期:2023-03-10,出厂日期:2022-11-29,使用性质:预约出租转非,燃料种类:电,行驶里程:不详(此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车身检测:尾部碰撞事故,车身多处饭金修复,多处划痕,车架号及左右侧结构查验受限,后杠骨架、左后侧围修复,不排除左后减震包受损,左C柱补漆,左后尾灯、后杠破损,尾门、后杠及附件、右后轮眉、右前翼子板轮眉等较多部件更换拆修;发动机舱检查:两前大灯更换,电机生锈;驾驶舱检查:内饰脏乱、异味、大面积起霉,底板干涸水渍、锈斑;后备箱附件有缺失;启动检查:无钥匙未能启动检查。标的物车辆有抵押、查封,年检证明不详,车辆行驶证、购置税证书、车船税证明、交强险未提供。更多车辆信息请查看附件《询价报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停放地在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何家沟附近。车辆有停车费未缴纳,自2026年07月02日起的停车费由买受人承担,费用为小型车15元/天;车辆看样及停车费等相关欠费请咨询联系电话:朱老师17783604666;同时还有1000元的车辆装卸费,停车费欠费及装卸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2、标的物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质量问题及缺陷均由买受人承担。
3、车辆违章、罚款实际情况以竞买人自行到交巡警部门现场核查为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如有违法未处理,罚款金额3000元以内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超过3000元部分由被执行人承担(以车辆成交价为限),买受人垫付后凭支付票据在收到成交裁定书10日内申报至我院。
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车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保险相关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及车辆性质的变更,应以车辆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拟新上户所在地的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要求为准,请竞买人注意。
5、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限购规定和过户政策,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6、标的物实际行驶里程数、违章记录、限购、保险、年审及过户条件、流程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询价:30000元,起拍价:27000元,保证金:5400元,增价幅度:1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本次拍卖标的物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安排,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230010、023-68180086。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质量问题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里程数、新旧程度及能否 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搬运、拆卸过程中产生的安全和费用问题由买受人自负。本院不提供与标的物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申请确认。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00501323700000000816843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四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230010、023-68180086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9257524 姚法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
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新办公大楼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附:1、《询价报告》;2、《民事裁定书》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0月9日10时起至2026年10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3,户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对标的物:车牌号为粤LDC9852埃安牌小型轿车一辆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该车辆的事故、理赔、出险、违章记录,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自行了解清楚,谨慎竞买,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询价报告中所载明的车辆事故、出险记录仅供参考,具体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了解清楚。本次拍卖标的物停放地在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何家沟附近。车辆有停车费未缴纳,自2026年07月02日起的停车费由买受人承担,费用为小型车15元/天;车辆看样及停车费等相关欠费请咨询联系电话:朱老师17783604666;同时还有1000元的车辆装卸费,停车费欠费及装卸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建议意向竞买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而参与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如有违法未处理,罚款金额3000元以内部分买受人自行承担,超过3000元部分由被执行人承担(以车辆成交价为限),买受人垫付后凭支付票据在收到成交裁定书10日内申报至我院。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三)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四)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质量问题和权利负担。
(五)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最终以国家相关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3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黔江分行城西支行;账号:500501323700000000816843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230010、023-68180086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9257524 姚法官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9250100
联系地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正阳新办公大楼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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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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