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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拍】重庆市南岸区崇文路43号73幢4号房屋

价: 196.98 万元
标的物编号: 2340
间: 2025-09-22
台:淘宝网 点击前往
型: 住宅
院: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积: 298.09(M2
alarm_off 拍卖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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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正信达拍卖平台受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委托,承担本标的物情况调查、看样管理等工作,并提供标的物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现将相关事务告知如下:
一、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二、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本平台所提供的增值信息均系本平台从公开渠道收集并整理所得,本平台将尽力维护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本平台仅能确保本平台未对所收集的信息作过任何的伪造或变造,而并不能保证其为完全准确和最新的信息,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竞买人在预约及看样过程中,请认准本平台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带看样人员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各种情况,均可向400-023-0010建议或投诉。
 

标的物调查情况

标的物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崇文路43734号房屋

房屋产权证号

106房地证2014字第24497

权利限制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查封

标的物所有

被执行人所有

标的物现状

房屋用途

成套住宅

建筑面积

298.09

套内面积

286.45

建成日期

2012

使用情况

清水空置(装修停工状态)

有无电梯

周边配套

标的物附近有重庆市第二外国语学校重庆邮电大学黄桷垭小学、南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南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南岸区南山支行)黄桷垭菜市场等,周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备

欠费情况

标的物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共计欠物业管理费112002.49元,其中2014年7月至2022年3月欠物业管理费67280.46元,2022年4月至2025年7月欠物业管理费44722.03元,(未经司法确认)。上述所有欠费(包括其它罚款、维修维护费等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备注

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展示的照片、视频说明均是拍卖辅助机构从其他渠道获得,仅供参考。具体实际情况为准

提供文件

1.《执行裁定书》

视频 · 图片

公告·须知

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 9 月 22 日10时至2025年 9 月 23 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1,户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南岸区崇文路43号73幢4号房屋。

评估价: 3517500元,起拍价:1969800元,保证金:197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根据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显示,标的产权证号:106房地证2014字第24497号。房屋建筑面积:298.09平方米(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土地信息登载为准,拍卖成交价不做调整),套内面积:286.45平方米;土地/房屋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权利限制:有查封、有抵押。标的物楼盘名称为“海昌清水溪”,建成时间约为2012年,钢筋混凝土结构。标的物所在楼幢为4联排别墅,标的物位于端头(楼层为名义层吊1、1、2层)。

(该标的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

二、标的物状况、瑕疵

1.该标的有查封、有抵押。

2.该标的物现场勘察时,标的物为清水空置,现状处于装修停工状态,堆放有建筑材料和装修垃圾,二楼有积水。负一楼入口被杂物遮挡,未能进入其内勘察。

3.本次拍卖财产范围为实际状态下的房地产价格(包含房屋所有权、合理分摊出让土地使用权),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4.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和房屋质量及附属保证。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法院负责以现状交付。

5.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

三、看样及咨询方式:本院已委托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看样预约: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230010或登录http://www.zxdpm.com预约,或关注“正信达拍卖”微信公众号预约。

四、竞价规则:

1.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2.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3.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优先购买权人以及权利性质

1.拍卖标的的共有人、承租人具有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本次竞价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2.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报名及款项支付方式和账户

1.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巴南支行;账号:100501012001000003414080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7398554.0.0.59077bc3S4bCmv&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2.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七、税费及承担方式

1.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2.若拍卖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过户时买受人须缴纳相应费用(如土地出让金、收益金等税、费)。

3.欠费情况: 标的物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共计欠物业管理费112002.49元,其中2014年7月至2022年3月欠物业管理费67280.46元,2022年4月至2025年7月欠物业管理费44722.03元,(未经司法确认)。上述所有欠费(包括其它罚款、维修维护费等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

八、特别提示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天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3.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本次拍卖已通知案件申请人;

7.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5日与本院联系。

8.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九、拍卖标的过户及交付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按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对于本公告写明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各位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公司: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230010 023-68180086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法院咨询电话:023-62552397张法官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6号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 九 月 三 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 9 月 22 日10时至2025年 9 月 23 日10时(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1,户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或需要办理联合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

序开始前5日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四)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次拍卖开始前5日与本院联系;

(七)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拍卖。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额的余额(197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9700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七、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巴南支行;账号:1005010120010000034140808)。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7398554.0.0.59077bc3S4bCmv&path=sf-helpcenter-qa_copy4#c1)。

八、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九、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 九 月 三 日

税费计算

标的物建筑面积 m2
标的物总价 196.98 万元
标的物性质 住宅 非住宅
该标的物购置满两年
您名下已有房产 无房产 2套 3套及以上
开始计算
契税 0
个人所得税 0
增值税附加税 0
土地增值税 0
印花税 0
合计 0

此结果仅供参考,实际应缴费以当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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