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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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车牌号为豫Q5133F的小型普通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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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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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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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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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情况 |
车辆品牌 |
捷途牌 |
车辆类型 |
小型普通客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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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颜色 |
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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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架号 |
LVUDB21B8MB377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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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号 |
ACMJ05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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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载客 |
7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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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
2021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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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性质 |
非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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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种类 |
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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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记录 |
车辆违章、罚款实际情况以竞买人自行到交巡警部门现场核查为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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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1、标的物有查封,目前已扣押。现由申请执行人保管。未查询到标的物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以行政主管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标的物的行驶里程数、质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安全性、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问题不作任何担保,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均由买受人承担。 3、据工作人员了解标的物有停车欠费,停车费用25元每天,入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拖车费用1500元,叉车费用600元。标的物所涉欠缴的停车费、拖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违章罚款及扣分、滞纳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4、标的物购置税证书、车船税证明、交强险未提供,且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车辆改装等信息以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信息为准,请竞买人在竞拍开始前自行核实标的物的相关信息。拍卖成交后,若因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车辆改装等信息与档案登记不符,出现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状况、需履行补办证照等手续及费用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 5、本次拍卖不包含车牌号,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并自行办理车辆后续产权过户等手续,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6、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7、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23-0010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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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须知
拍卖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4月28日10时起至2025年04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0,户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豫Q5133F的小型普通客车
据评估报告载明:车辆品牌型号为捷途牌 SOR6471F18T9,车辆VIN码为LVUDB21B8MB377851,发动机号码为ACMJ05599,燃料种类为汽油,排量为1498ml,功率为115kw,车身颜色为黑色,注册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检验有效期未提供,表显里程为87765km(仅参考)。据询价报告记载:异常;发动机舱检查:无明显抖动、异响;驾驶舱检查:无明显缺失、破损;启动检查:外接电源正常启动。外部检查:车身划痕凹痕。(三元催化器、电子配件等无法检测,无法保证其完整性。)更多车辆信息请查看附件《评估报告》和到现场查看车辆。
注:1、标的物有查封,目前已扣押。现由申请执行人保管。未查询到标的物的违章罚款及扣分等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以行政主管部门的查询结果为准,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标的物的行驶里程数、质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安全性、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问题不作任何担保,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均由买受人承担。
3、据工作人员了解标的物有停车欠费,停车费用25元每天,入库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拖车费用1500元,叉车费用600元。停车费金额须咨询停车场负责人(唐老师:15002345855)标的物所涉欠缴的停车费、拖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违章罚款及扣分、滞纳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4、标的物购置税证书、车船税证明、交强险未提供,且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车辆改装等信息以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信息为准,请竞买人在竞拍开始前自行核实标的物的相关信息。拍卖成交后,若因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车辆改装等信息与档案登记不符,出现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状况、需履行补办证照等手续及费用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
5、本次拍卖不包含车牌号,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并自行办理车辆后续产权过户等手续,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20000元,起拍价:14000元,保证金:1400元,增价幅度:2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230010 、023-68180086。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拍卖成交后,执行部门以现状交付标的物,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九、标的物所涉欠缴的停车费、拖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违章罚款及扣分、滞纳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三、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暂缓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或银行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合川南新支行,账号:1628090120010001786132984)。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00-0230010 、023-68180086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4291340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4291329
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牌坊路8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04月28日10时起至2025年04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20,户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合川南新支行,账号:1628090120010001786132984)。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标的物所涉欠缴的停车费、拖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违章罚款及扣分、滞纳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暂缓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00-0230010 、023-68180086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4291340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4291329
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牌坊路8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税费计算
标的物建筑面积 | m2 |
标的物总价 | 1.4 万元 |
标的物性质 | 住宅 非住宅 |
该标的物购置满两年 | 是 否 |
您名下已有房产 | 无房产 2套 3套及以上 |
契税 | 0 元 |
个人所得税 | 0 元 |
增值税附加税 | 0 元 |
土地增值税 | 0 元 |
印花税 | 0 元 |
合计 | 0 元 |
此结果仅供参考,实际应缴费以当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