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拍品名称 |
车牌号渝AF67067小型普通客车 |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
拍品所有人 |
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 |
|
拍品现状 |
使用性质 |
非营运 |
钥匙情况 |
有钥匙 |
|
停放位置 |
璧山区人民法院附近停车场 |
|
燃油类型 |
电(增程式) |
|
表显里程 |
47351KM(仅作参考) |
|
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
|
拍品介绍 |
||
一、 拍卖标的物:车牌号渝AF67067小型普通客车 1、标的物信息:品牌型号为岚图牌EQ6490AL5F2SHEV,车辆识别代号为LDP95E968ME012042,发动机号码为21760152,燃料种类为电(增程式),注册日期为2021年10月25日,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核定载人数为5人,表显里程为47351KM(仅供参考),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现场情况与前述信息不一致的,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2、拍卖范围:行驶证载明的内容,最终以标的物实车现状为准,不包含车牌号。拍卖公告中提供的照片及视频仅作参考,不做最终交付依据。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特别说明: 1、权利限制:有查封。 2、其他附随义务:标的物处于闲置状态,停放于璧山区人民法院停车场。该车辆2024年5月14日扣押至法院停车场,有停车费,每天15元,截止到2024年11月18日欠2820元,以实际交付金额为准、均有买受人承担。未了解到该标的物交通强制保险和其他商业保险的截止时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未了解到该标的物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具体情况以行政主管部门的查询信息为准,车辆违章罚款及扣分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标的物所涉欠缴的停车费、拖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违章罚款及扣分、滞纳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3、瑕疵情况:(1)前杠、中网更换/修复,左前翼更换、右前翼钣金痕迹,右后门更换,右侧D车身检查柱钣金痕迹,尾门局部凹痕,轮眉划痕。(2)机盖拆卸/更换痕迹。(3)蓄电池电压低,外接电源遥控钥匙解锁后主驾车门把手不弹出,外接电源启动车辆不能正常上电,排除钥匙电量低原因(遥控钥匙电池电量低,现场已更换启动检查新电池),外接电源通电期间仪表多个故障提示,车辆未能完成启动自检。(4)底盘检查未举升检测,轮毂多处擦挂划痕,车辆空气悬架处于低位状态。 三、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 四、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023-68180086(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视频 · 图片
公告·须知
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12月09日10:00起至2024年12月10日10:00止 (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73.137f1a33LrEzxb)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物:车牌号渝AF67067小型普通客车
网络询价:90000元,起拍价:63000元,保证金:6300元,增价幅度:1260元(以及其整倍数)。
1、标的物信息:品牌型号为岚图牌EQ6490AL5F2SHEV,车辆识别代号为LDP95E968ME012042,发动机号码为21760152,燃料种类为电(增程式),注册日期为2021年10月25日,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核定载人数为5人,表显里程为47351KM(仅供参考),检验有效期至2025年10月。现场情况与前述信息不一致的,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
2、拍卖范围:行驶证载明的内容,最终以标的物实车现状为准,不包含车牌号。拍卖公告中提供的照片及视频仅作参考,不做最终交付依据。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后果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特别说明:
1、权利限制:有查封。
2、其他附随义务:标的物处于闲置状态,停放于璧山区人民法院停车场。该车辆2024年5月14日扣押至法院停车场,有停车费,每天15元,截止到2024年11月18日欠2820元,以实际交付金额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未了解到该标的物交通强制保险和其他商业保险的截止时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未了解到该标的物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具体情况以行政主管部门的查询信息为准,车辆违章罚款及扣分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标的物所涉欠缴的停车费、拖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违章罚款及扣分、滞纳金、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3、瑕疵情况:(1)前杠、中网更换/修复,左前翼更换、右前翼钣金痕迹,右后门更换,右侧D车身检查柱钣金痕迹,尾门局部凹痕,轮眉划痕。(2)机盖拆卸/更换痕迹。(3)蓄电池电压低,外接电源遥控钥匙解锁后主驾车门把手不弹出,外接电源启动车辆不能正常上电,排除钥匙电量低原因(遥控钥匙电池电量低,现场已更换启动检查新电池),外接电源通电期间仪表多个故障提示,车辆未能完成启动自检。(4)底盘检查未举升检测,轮毂多处擦挂划痕,车辆空气悬架处于低位状态。
拍卖公告中提供的照片及视频仅作参考,不做最终交付依据。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4、产权过户及税费缴纳: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需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对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产权登记的行为承担责任,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5、实物交付: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6、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7、悔拍后果: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撤销:若本次拍卖被撤销,法院仅退还买受人缴纳的拍卖款,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9、其他提醒: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立即与拍卖辅助机构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本院已委托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安排。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68180086 400-023-0010
四、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五、报名及尾款缴纳
1.竞买人应于竞价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2.注册、认证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保证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物。
4.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璧山支行金剑路分理处;账号:5005011837000000015967283)。
5.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或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与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联系。
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本次执行法院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为“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3-68180086 400-0230010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1702065胡法官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1702022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49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09日10:00起至2024年12月10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73.137f1a33LrEzxb)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了解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63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6300元,淘宝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自动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七、成功竞买人按照法院规定支付尾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凭《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材料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八、法院解除查封、抵押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九、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一、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三、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咨询服务: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23-68180086 400-0230010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1702065胡法官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1702022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双星大道49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税费计算
标的物建筑面积 | m2 |
标的物总价 | 6.3 万元 |
标的物性质 | 住宅 非住宅 |
该标的物购置满两年 | 是 否 |
您名下已有房产 | 无房产 2套 3套及以上 |
契税 | 0 元 |
个人所得税 | 0 元 |
增值税附加税 | 0 元 |
土地增值税 | 0 元 |
印花税 | 0 元 |
合计 | 0 元 |
此结果仅供参考,实际应缴费以当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