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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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海大道77号9栋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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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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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号 |
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字第00101486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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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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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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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 |
商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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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 |
96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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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内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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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使用)情况 |
空置清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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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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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有查封、抵押、其他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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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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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海大道77号9栋房屋 据评估报告载明:产权证号: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字第001014860号,建筑面积:961.5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4年05月30日止,有查封、有抵押、有其他限制、未设立居住权。 注:(一)房屋目前空置清水,尚有较多装修财产堆放在房屋内外,不排除强制搬出装修材料的可能。标的物共5层(地上3层,地下2层),其中负一层为停车用房,建筑面积为349.39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房屋评估报告。 (二)标的物房屋由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在2022年8月30日作出了渝两江城违建责停决定(2022)301009号决定书,同时作出渝两江城冻告字(2022)301009号冻结告知书。即因前诉房屋存在违建,两江新区城管局已对房屋转让和抵押登记进行了限制。买受人需自行与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联系完成房屋违建整改并在成功验收解除行政限制后方能过户,亦存在不能过户的风险。 (三)上述房屋内部存在重大改建,如需恢复原状,买受人自行承担所需的相关费用。且房屋内有未经审批自行搭建的房屋,可能面临罚款、强制拆。 (四)本次拍卖财产范围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备和室内装饰装修,但不包含可移动的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五)据现场勘察人员了解,标的物截至2024年11月底欠物业费3910.45元(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业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税费负担情况:司法拍卖、变卖成交、以物抵债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三.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23-68180086 400-0230010(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执行法院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为“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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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须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 12 月 16 日10时至2024年 12月 17 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2,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海大道77号9栋房屋
据评估报告载明:产权证号:渝(2019)两江新区不动产权字第001014860号,建筑面积:961.59平方米,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土地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4年05月30日止,有查封、有抵押、有其他限制、未设立居住权。
注:(一)房屋目前空置清水,尚有较多装修财产堆放在房屋内外,不排除强制搬出装修材料的可能。标的物共5层(地上3层,地下2层),其中负一层为停车用房,建筑面积为349.39平方米。具体情况详见房屋评估报告。
(二)标的物房屋由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在2022年8月30日作出了渝两江城违建责停决定(2022)301009号决定书,同时作出渝两江城冻告字(2022)301009号冻结告知书。即因前诉房屋存在违建,两江新区城管局已对房屋转让和抵押登记进行了限制。买受人需自行与重庆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联系完成房屋违建整改并在成功验收解除行政限制后方能过户,亦存在不能过户的风险。
(三)上述房屋内部存在重大改建,如需恢复原状,买受人自行承担所需的相关费用。且房屋内有未经审批自行搭建的房屋,可能面临罚款、强制拆。
(四)本次拍卖财产范围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为房地产服务且不可分割或分割后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设备和室内装饰装修,但不包含可移动的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五)据现场勘察人员了解,标的物截至2024年11月底欠物业费3910.45元(未经司法确认),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业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评估价:1490.46万元,起拍价:1043.322万元,保证金:208.6644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230010 、023-68180086。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特别说明
(一)本次拍卖已通知案件申请人及案件申请被执行人。拍卖成交后,由执行部门交付负责标的物。
(二)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司法拍卖、变卖成交、以物抵债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变)卖成交或者以物抵债裁定书后15日内办理过户税费缴纳和办理税费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税费缴纳或者退还手续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特别注意:出卖人应当主动配合买受人并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相关境外交易单据或海关报关单据、完税证明等),以便从其转让收入额中减除相应的财产原值、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出卖人如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征收管理机关可能依法直接按照拍(变)卖成交额或者以物抵债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大修基金等欠费及移交时的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暂缓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武隆红豆树支行;账号:500012862000525005732842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对于本公告载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0230010 、023-68180086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77823032代法官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77823012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中路47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 11月 12日
竞买须知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将于22024年 12 月 16 日10时至2024年 12月 17 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2,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与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武隆红豆树支行;账号:5000128620005250057328426);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支付拍卖,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暂缓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23-7782301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咨询电话: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0230010 、02368180086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 11月 12日
税费计算
标的物建筑面积 | m2 |
标的物总价 | 0.001 万元 |
标的物性质 | 住宅 非住宅 |
该标的物购置满两年 | 是 否 |
您名下已有房产 | 无房产 2套 3套及以上 |
契税 | 0 元 |
个人所得税 | 0 元 |
增值税附加税 | 0 元 |
土地增值税 | 0 元 |
印花税 | 0 元 |
合计 | 0 元 |
此结果仅供参考,实际应缴费以当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