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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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车牌号为渝D14925重型半挂牵引车和渝D8398重型罐式半挂车 |
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拍卖平台 |
淘宝网 |
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所有 |
拍品情况 |
1.车牌号为渝D14925东风牌DFH4250A9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为渝D14925。根据询价报告记载:车辆厂牌型号:东风牌DFH4250A9;实际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VIN码:LGAG4DY33H8040995;发动机号:ISZ520 51;登记日期:2017年11月29日;使用性质:货运;燃油种类:柴油;表征里程:不详。标的物车辆年检证明至2023年11月30日。车身检查:车辆钥匙缺失,车门未能开启,前挡风玻璃更换,右前车门更换,右A柱补漆修复,车顶修复,不排除驾舱骨架受损的可能;发动机舱检查:油底壳受力变形,发动机、变速器渗油;驾驶舱检查:驾舱脏乱、内饰磨损明显,车门未能开启;启动检查:无钥匙未启动;路试检查:未能进行检测(非技术原因);底盘检查:未能进行检测(非技术原因);机动车状态查询: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查封、已抵押。 2.车牌号为渝D8398正康宏泰牌HHT9408GLY沥青运输半挂车,车牌号为渝D8398挂。根据询价报告记载:车辆厂牌型号:正康宏泰牌HHT9408GLY;实际车型:沥青运输半挂车;VIN码:LC99CG40XH0HTT624;登记日期:2017年12月20日;使用性质:货运;表征里程:不详。标的物车辆年检证明至2023年12月31日。车身检查:车身多处变形、生锈,罐体多处变形,整车磨损大,车架号模糊,辨识困难,不排除罐体内可能载货的可能;路试检查:未能进行检测(非技术原因);底盘检查:未能进行检测(非技术原因);机动车状态查询:逾期未检验、查封。 更多车辆信息请查看附件《询价报告》。 |
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停放地在重庆市江津区双福二手家电厨具市场旁的路边停车场。车辆停车欠费:车辆进场日期为2024年2月1日,截止到2024年10月30日,约欠5400元(20元每天),实际欠费以拍卖成交后到标的物所在停车场管理员结算为准,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2、标的物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质量问题及缺陷均由买受人承担。3、车辆违章、罚款实际情况以竞买人自行到交巡警部门现场核查为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车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保险相关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2、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3、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023-0010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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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图片
公告·须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4年 11月 21日10时起至2024年 11月22 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1;用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车牌号为渝D14925重型半挂牵引车和渝D8398重型罐式半挂车
标的物详情如下:
1.车牌号为渝D14925东风牌DFH4250A9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为渝D14925。根据询价报告记载:车辆厂牌型号:东风牌DFH4250A9;实际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VIN码:LGAG4DY33H8040995;发动机号:ISZ520 51;登记日期:2017年11月29日;使用性质:货运;燃油种类:柴油;表征里程:不详。标的物车辆年检证明至2023年11月30日。车身检查:车辆钥匙缺失,车门未能开启,前挡风玻璃更换,右前车门更换,右A柱补漆修复,车顶修复,不排除驾舱骨架受损的可能;发动机舱检查:油底壳受力变形,发动机、变速器渗油;驾驶舱检查:驾舱脏乱、内饰磨损明显,车门未能开启;启动检查:无钥匙未启动;路试检查:未能进行检测(非技术原因);底盘检查:未能进行检测(非技术原因);机动车状态查询: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查封、已抵押。
2.车牌号为渝D8398正康宏泰牌HHT9408GLY沥青运输半挂车,车牌号为渝D8398挂。根据询价报告记载:车辆厂牌型号:正康宏泰牌HHT9408GLY;实际车型:沥青运输半挂车;VIN码:LC99CG40XH0HTT624;登记日期:2017年12月20日;使用性质:货运;表征里程:不详。标的物车辆年检证明至2023年12月31日。车身检查:车身多处变形、生锈,罐体多处变形,整车磨损大,车架号模糊,辨识困难,不排除罐体内可能载货的可能;路试检查:未能进行检测(非技术原因);底盘检查:未能进行检测(非技术原因);机动车状态查询:逾期未检验、查封。
更多车辆信息请查看附件《询价报告》。
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停放地在重庆市江津区双福二手家电厨具市场旁的路边停车场。车辆停车欠费:车辆进场日期为2024年2月1日,截止到2024年10月30日,约欠5400元(20元每天),实际欠费以拍卖成交后到标的物所在停车场管理员结算为准,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路桥费、保险费、年审费、滞纳金、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补办行驶证、购置本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维修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2、标的物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等),车辆的具体情况请意向竞买人务必现场查看,法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质量问题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已知和未知质量问题及缺陷均由买受人承担。3、车辆违章、罚款实际情况以竞买人自行到交巡警部门现场核查为准,车辆违章罚款、扣分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4、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交付车辆,请买受人自行了解各地车管所办理过户的要求,法院办理解封并提供相应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解押、过户等手续,买受人自行了解办理保险相关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评估价:4.5万元,起拍价:3.15万元,保证金:3150元,增价幅度:3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院已委托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免费咨询、预约电话:400-0230010,023-68180086。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质量问题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税(费)。
七、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违章欠费、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在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申请确认。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内与本院联系。
十、竞买人条件
1.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 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3150元以上)。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05011336000000025983937);(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7337903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滨州东路7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400-0230010,023-68180086
拍卖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05 日
竞买须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1日10时起至2024年11月22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除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1用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四、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3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买受人(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0501133600000002598393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二、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本院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四、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二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一、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7337903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圣泉街道办事处滨州东路7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400-0230010,023-68180086
拍卖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税费计算
标的物建筑面积 | m2 |
标的物总价 | 3.15 万元 |
标的物性质 | 住宅 非住宅 |
该标的物购置满两年 | 是 否 |
您名下已有房产 | 无房产 2套 3套及以上 |
契税 | 0 元 |
个人所得税 | 0 元 |
增值税附加税 | 0 元 |
土地增值税 | 0 元 |
印花税 | 0 元 |
合计 | 0 元 |
此结果仅供参考,实际应缴费以当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