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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建设东路3幢14号

价: 8.9208 万元
标的物编号: 2167
间: 2025-03-10
台:淘宝网 点击前往
型: 住宅
院: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积: 46.84(M2
alarm_off 拍卖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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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正信达拍卖平台受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委托,承担本标的物情况调查、看样管理等工作,并提供标的物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现将相关事务告知如下:
一、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情况》。
二、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本平台所提供的增值信息均系本平台从公开渠道收集并整理所得,本平台将尽力维护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本平台仅能确保本平台未对所收集的信息作过任何的伪造或变造,而并不能保证其为完全准确和最新的信息,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竞买人在预约及看样过程中,请认准本平台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带看样人员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各种情况,均可向400-023-0010建议或投诉。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标的物名称

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建设东路314

房屋产权证号

208房地证2007字第00473

权利限制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查封

标的物所有

被执行人所有

标的物现状

房屋用途

其他用房

建筑面积

46.84

套内面积

44.84

建成日期

2007

使用情况

自用

有无电梯

周边配套

 

标的物区域内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潼南江南医院、潼南慧苍骨科医院、重庆市潼南区骏马学校、潼南区育才小学、佳兴超市、芊家乐便民店等,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公共服务设施完善。

欠费情况

/

备注

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展示的照片、视频说明均是拍卖辅助机构从其他渠道获得,仅供参考。具体实际情况为准

提供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报告》

视频 · 图片

公告·须知

拍卖公告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申请人、被执行人。

变卖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2025年31010时开始为期60天的变卖周期(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6)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办事处建设东路3幢14号

建筑面积46.84 ㎡,套内面积 44.84㎡,产权证号: 208房地证2007字第00473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房屋用途为 其他用房。

注:标的物现有人使用,本次标的物拍卖不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上述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本院及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尽快与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评估价: 15.93万元  起拍价: 8.9208   保证金:1万元             

增价幅度: 500 元(及其整倍数)。

本次拍卖是以本院  (2024)渝0152执150号之一  裁定书为依据,在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已赴标的物现场张贴了拍卖公告。现对以上无法通知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组织看样:本院已委托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由辅拍机构安排分时段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请务必提前电话联系辅拍机构办理看样登记,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68180086;呼叫中心:400-0230010。更多拍卖标的信息可登陆辅拍机构官网http://www.zxdpm.com/、微信公众号“正信达拍卖”查看。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竞买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若竞买人需多人联合竞买,属联合竞买人,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联合竞买登记手续并经法院确认,且应当委托一名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变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缴纳变卖成交尾款或者逾期缴纳变卖成交尾款的,将依法视为买受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原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保证金与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无关,用户必须交齐变卖预缴款才能成功报名、出价竞买)。

五、特别提醒:

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请意向竞买人对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及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辅助机构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仅供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附件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并联系辅拍机构进行实地看样,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参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及拍卖辅助机构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3、拍卖成交后,执行部门负责标的物的现状交付(按照房屋产权证载明的面积交付标的物,如有违章建筑,不在法院交付范围内)。标的物面积、坐落等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坐落等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其中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标的物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5、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并经本院确认。

7、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8、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暂缓、撤销拍卖。

9、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变卖预缴款,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账号:015201440999991003725)。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变卖预缴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10、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法院不接受延期付款,大额转账节假日可能会延迟到账,请买受人合理安排时间。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11、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相关电话咨询。

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230010023-68180086

承办法官:滕法官            电话:13883148849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4564110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七

竞买须知

变卖须知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31010时开始为期60天的变卖周期(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6;用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司法变卖,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变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如果买受人变卖竞买成功后反悔不买,法院将依照法规从变卖预缴款中扣除相应的保证金金额,剩余的钱款退回反悔买受人,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扣除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8.9208万元以上)支付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8.9208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成交后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进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参与人一旦作出参与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七日内,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指定法院账户(户名: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账号:01520144099999100372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在变卖款中优先受偿。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出现法定事由时,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司法变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 q1。

十七、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司法变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淘宝网司法拍卖客服专线400-822-2870。

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0230010023-68180086

承办法官:滕法官            电话:13883148849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23-44564110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潼南区兴潼大道38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十七

税费计算

标的物建筑面积 m2
标的物总价 8.9208 万元
标的物性质 住宅 非住宅
该标的物购置满两年
您名下已有房产 无房产 2套 3套及以上
开始计算
契税 0
个人所得税 0
增值税附加税 0
土地增值税 0
印花税 0
合计 0

此结果仅供参考,实际应缴费以当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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