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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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重庆市万盛区松林路111号1幢29-8号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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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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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号 |
渝(2020)万盛区不动产权第0013860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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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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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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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 |
成套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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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 |
161.7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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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内建筑面积 |
132.44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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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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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
密码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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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有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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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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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购情况: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标的物可能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物管、水、电、气费、大修基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特别提示:(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2)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室内装饰装修及室内动产,请竞买人注意。(3)标的物有物业欠费情况,截至2024年9月30日物业管理费约为5065.75元,最终金额以小区物业公司出具的缴费凭证为准。 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4.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与视频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23-68180086 400-0230010 (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执行法院指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为“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于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请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
视频 · 图片
公告·须知
拍卖公告
公示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7日10时至2024年10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7,户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万盛区松林路111号1幢29-8号房屋
据评估报告载明:产权证号:渝(2020)万盛区不动产权第001386004号,建筑面积:161.73平方米,套内面积:132.44平方米,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所在楼层为名义层29层,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注:1、标的物所在小区为“国能天街”,是电梯房,处于闲置状态;具体情况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现场核实。
2、本次拍卖范围含室内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
3、据向物业了解,标的物截至2024年9月30日物业管理费约为5065.75元,最终金额以小区物业公司出具的缴费凭证为准。 水、电、气等欠费情况无法查明,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金额为准,由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核实并承担。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01.89万元,起拍价:101.89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0230010、023-68180086。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一)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二)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三)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标的物可能拖欠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大修基金等欠费及移交时的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网络拍卖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暂缓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或银行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具体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支行城东路分理处,账号:5000116620005250063975350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具体操作流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0230010、023-68180086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8294024 寇法官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85890957
拍卖办理地址:(401420)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登瀛大道30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竞买须知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0月27日10时至2024年10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7,户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告知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网络拍卖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委托法院及拍卖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和承诺。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400-0230010、023-68180086。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
九、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具体详情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綦江支行城东路分理处,账号:5000116620005250063975350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具体操作流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竞买人足额交款十五个工作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暂缓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0230010、023-68180086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8294024 寇法官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85890957
拍卖办理地址:(401420)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登瀛大道30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税费计算
标的物建筑面积 | m2 |
标的物总价 | 101.89 万元 |
标的物性质 | 住宅 非住宅 |
该标的物购置满两年 | 是 否 |
您名下已有房产 | 无房产 2套 3套及以上 |
契税 | 0 元 |
个人所得税 | 0 元 |
增值税附加税 | 0 元 |
土地增值税 | 0 元 |
印花税 | 0 元 |
合计 | 0 元 |
此结果仅供参考,实际应缴费以当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