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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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
重庆市九龙坡区友谊路51号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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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号 |
114房地证2007字第0343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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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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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所有权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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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现状 |
房屋用途 |
非住宅 |
建筑面积 |
16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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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内面积 |
15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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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日期 |
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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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 |
由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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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电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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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配套 |
标的物临大坪龙湖时代天街,区域位置较好。 标的物距医学院公交站500米,距轨道二号线袁家岗站500米,交通便利。 标的物附近有保利国宾上院、怡明苑小区等住宅;有田家炳中学、谢家湾金茂小学等;有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配套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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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情况 |
自行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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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均是拍卖辅助机构从其他渠道获得,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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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报告》 |
视频 · 图片
公告·须知
拍卖公告
变卖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2月18日10:00 起至2021年04月19日10:00时(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4,用户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 变卖标的物:重庆市九龙坡区友谊路51号房屋,物业名: 怡明苑, 建筑面积 162.75㎡,套内面积159.99㎡,产权证号:114房地证2007字第034331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土地用途为 商业用房,房屋用途为 非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出让。 注:标的物有租赁。租赁期为2014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租金为每月2000元,租金缴纳方式为按年支付,第一次付款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拍卖成交后,由法院负责标的物的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法院和拍卖人承担范围。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务必进行实地看样。 评估价:237.62万元 起拍价:190.096万元 保证金:19万元 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本次变卖是以本院(2020)渝0107执3474号之二为依据,在本次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现对以上无法通知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分时段单独看样),联系电话400-023-0010亦可登录正信达拍卖官网http://www.zxdpm.com/或关注“正信达网拍助手”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变卖方式: (一)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标的物变卖价全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变卖预缴款,即为参与司法变卖前需报名缴纳的款项。 (二)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在变卖开始前七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XX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本标的物的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仅供参考,本院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的真伪和品质。竞买人务必于变卖日前亲自对该标的物进行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变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本院不承担对上述变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五)变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变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六)标的物办理过户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对本标的物的其他欠费情况,如水电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标的物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八)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从所交纳变卖价款中扣留变卖公告中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七天与本院联系。 六、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额外支付钱款,变卖预缴款会直接转到法院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竞买人的变卖余款须在变卖成交10日内付清(开户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账号:0401100120110000010049568)。 七、本院有权依法定事由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正在进行中的变卖。 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23-0010 023-68180086 承办法官:姚法官 电话:023-68199762 本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5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日竞买须知
变卖须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现就本次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须在变卖开始前七天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参加竞拍申请,本院确认资格后可参加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变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变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相应的说明。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七、若标的物变卖价价、保证金、变卖预缴款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八、互联网竞价风险提示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淘宝网司法变卖平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异常(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中断、竞价界面无法显示等情况),本院可临时决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 并向全体竞买人作出解释说明。 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服务: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23-0010 023-68180086 承办法官:姚法官 电话:023-68199762 本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5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2日税费计算
标的物建筑面积 | m2 |
标的物总价 | 190.096 万元 |
标的物性质 | 住宅 非住宅 |
该标的物购置满两年 | 是 否 |
您名下已有房产 | 无房产 2套 3套及以上 |
契税 | 0 元 |
个人所得税 | 0 元 |
增值税附加税 | 0 元 |
土地增值税 | 0 元 |
印花税 | 0 元 |
合计 | 0 元 |
此结果仅供参考,实际应缴费以当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