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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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
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南路4号南城小区26幢12-5-1号房屋及室内家具家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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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证号 |
105房地证2015字第564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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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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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所有权人 |
黄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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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现状 |
房屋用途 |
成套住宅 |
建筑面积 |
9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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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内面积 |
84.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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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日期 |
200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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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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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电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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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配套 |
周边有安佑医院、重庆西南铝医院、重容隆超市、西彭一中、农业银行、农商行、西彭镇石塔村小学、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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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情况 |
无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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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本次拍卖标的物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均是拍卖辅助机构从其他渠道获得,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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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报告》 |
视频 · 图片
公告·须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9月29日10时至2020年9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4,用户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南路4号南城小区26幢12-5-1号房屋及室内家具家电。
建筑面积 94.66㎡,套内面积 84.96㎡,产权证号: 105房地证2015字第56470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土地用途为 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 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 出让。
注:标的物为楼梯房。现已闲置。本次拍卖包含室内家具家电,详情请看评估报告。标的物无物业。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拍卖成交后,由法院负责标的物的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法院和拍卖人承担范围。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请各竞买人务必进行实地看样。
评估价: 36.042万元 起拍价: 25.2294万元 保证金: 5万元 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本次拍卖是以本院 (2020)渝0107执恢380号裁定书为依据,在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当事人和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已赴标的物现场张贴了拍卖公告。现对以上无法通知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二、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分时段统一看样),联系电话:400-023-0010, 工作日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亦可登录正信达拍卖官网http://www.zxdpm.com/或关注“正信达”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手续应在拍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拍,须在拍卖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参加竞拍申请,本院确认资格后可参加竞拍。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方可竞得标的物。若本标的物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特别提醒①:有意者可以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标的物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如有原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特别提醒②:本院所展示的照片、视频与说明等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被执行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代为缴纳后凭相关凭证到本院结算。其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也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1、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隆鑫分理处;账号:0401100120110000010048909);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若标的物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因限额无法支付的,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将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评估报告》、《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
十六、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本次拍卖。
十七、淘宝网司法拍卖帮助中心:
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00-023-0010 023-68180086
在线预约:http://www.zxdpm.com/或关注“正信达”微信公众号
承办法官:阮法官 电话:023-68199606
本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5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497 023-6767324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
竞买须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现就本次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 5 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5 万元,淘宝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六、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咨询电话:400-023-0010预约。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标的。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情况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九、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二、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五、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价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隆鑫分理处,账号:0401100120110000010048909)。
9、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本院有权依法决定暂缓、中止、撤回本次拍卖。
本规则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服务:正信达(重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023-0010 023-68180086
承办法官:阮法官 电话:023-68199606
本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15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020年8月28日税费计算
标的物建筑面积 | m2 |
标的物总价 | 25.2294 万元 |
标的物性质 | 住宅 非住宅 |
该标的物购置满两年 | 是 否 |
您名下已有房产 | 无房产 2套 3套及以上 |
契税 | 0 元 |
个人所得税 | 0 元 |
增值税附加税 | 0 元 |
土地增值税 | 0 元 |
印花税 | 0 元 |
合计 | 0 元 |
此结果仅供参考,实际应缴费以当地为准